多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被处分,1人严重违纪违法被双开

2020年01月22日09:46  来源:大众日报客户端  作者:魏然

肥城市纪委市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高新区车庙村违规使用集体资金走访问题。2013年至2017年期间,车庙村用于走访支出共计58888.6元,此外,车庙村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11月,高新区纪工委给予车庙村党支部原书记、村主任董广柱留党察看两年处分。

湖屯镇栖幽寺村违规使用集体资金走访问题。2013年至2015年,栖幽寺村用于走访支出共计12546元,此外,还存在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报销电话费问题。2019年11月,湖屯镇纪委给予栖幽寺村党支部书记、主任王振行党内警告处分。

石横镇北高余村违规发放补贴问题。2018年1月,北高余村违规向23名村组干部发放2017年春节期间值班等补贴4170元。2019年8月,石横镇纪委给予北高余村党支部书记、主任曲甲生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补贴已退回。

德州市纪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禹城市房产管理中心市场管理科科长明军违规收受购物卡问题。2017年,明军违规收受企业所送购物卡4000元。明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临邑县孟寺镇原工商所所长王歧昆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2019年2月1日,时任临邑县孟寺镇工商所所长王歧昆驾驶工商管理制式执法用车办私事。王歧昆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武城县郝王庄中心卫生院原党支部书记、院长王富民违规收受礼品等问题。2014年至2019年1月,王富民担任武城县郝王庄中心卫生院党支部书记、院长期间,多次收受医疗设备销售人员给予的酒水、茶叶等财物,接受其组织的宴请和旅游活动。另涉其它问题,王富民受到留党察看、政务撤职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菏泽市牡丹区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牡丹区东城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原书记兰昌华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中共菏泽市纪委、菏泽市监委对牡丹区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牡丹区东城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原书记兰昌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兰昌华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消费卡;违反组织纪律,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涉嫌贪污犯罪;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涉嫌滥用职权犯罪,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兰昌华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菏泽市纪委常委会会议、菏泽市监委委员会议研究并报中共菏泽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兰昌华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魏然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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