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出台市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编制标准

2019年10月16日09:44  来源:大众日报·山东政事  作者:张春晓

为进一步规范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领域机构编制管理,推动就业创业,服务“双招双引”,近日山东省出台《市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编制标准指导意见》,对市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主要职责等标准进行了明确。

按照有关规定,省委编办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将市县原人才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办公室、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再就业指导中心等各类机构统一整合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主要承担“开展各类劳动者就业创业服务、人才流动和人力资源开发服务”等8项职责。

在编制核定上,考虑到各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承担的工作任务很难按照统一标准衡量,创新提出采用“1+2”的核编模式,即根据常住人口数按相应系数确定一个编制基数,再根据“城镇新增就业人口数”和“流动人员人事代理档案数”两个调整指标核增一定数量编制,科学合理确定编制规模。通过重新核定编制,进一步加强了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整体工作力量,有力保障了全省公共就业和人才事业发展需要。

按照新的编制标准测算,全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预计增加编制450名左右,其中,县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可增加编制374名,重点强化承担工作任务较重的基层编制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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