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骗取拆迁补偿,数额特别巨大!山东又有6人被通报

2019年08月20日14:55  来源:大众网

青岛

日前,李沧区纪委区监委对李沧区拆迁服务中心原主任李俊及虎山路街道上王埠社区党支部原副书记、居委会原主任尹义亮,党支部原委员曲永贵,居委会原委员曲民贵等人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李俊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与尹义亮等人共同骗取拆迁补偿资金,通过虚开发票等方式,非法占有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涉嫌贪污犯罪。

尹义亮、曲永贵、曲民贵等人利用协助政府从事行政管理工作的职务便利,骗取拆迁安置房和拆迁补偿资金,数额特别巨大,涉嫌贪污犯罪;滥用职权办理拆迁补偿,致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涉嫌滥用职权犯罪。

李俊、尹义亮、曲永贵等人作为基层党员干部,理想信念丧失,无视党纪国法,肆意侵害国家利益,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李沧区纪委区监委决定给予李俊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给予尹义亮、曲永贵开除党籍处分,将李俊、尹义亮、曲永贵、曲民贵等人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滨州

滨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大队副大队长韩永军在危房改造审核工作中流于形式,未正确履职问题。

2010年5月至2017年12月,韩永军担任滨城区建设局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科科长期间,在危房改造审核工作中未正确履职,致使15户不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户顺利通过审核并领取危房改造补贴,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2019年4月,韩永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滨北街道办事处北闫家村党支部书记闫长福代替他人在报账凭证上签字问题。

2011年5月至2018年8月,闫长福未征得村委会主任张某某、原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张某某同意,不正确履职,乱作为,代替两人在报账凭证上签字。同时,闫长福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11月,闫长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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