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出手!9月1日起,用于治疗癌痛的泰勒宁将被严管

2019年08月08日10:18  来源: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作者:王小蒙

8月6日,国家药监局、公安部和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发布关于将含羟考酮复方制剂等品种列入精神药品管理的公告。记者解到,含羟考酮复方制剂因为其成瘾性曾备受关注,如今国家严格管控,患者及医生用药都将更加谨慎。

因成瘾性备受关注

8月6日,国家药监局、公安部和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发布关于将含羟考酮复方制剂等品种列入精神药品管理的公告(以下称“公告”)。明确将口服固体制剂每剂量单位含羟考酮碱大于5毫克,且不含其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或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复方制剂,列入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查询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现,获批的含“羟考酮”的药物有盐酸羟考酮胶囊、盐酸羟考酮缓释片、盐酸羟考酮注射液和氨酚羟考酮片等。此次公告所提到的“含羟考酮复方制剂”,也就是曾被广泛用作镇痛的氨酚羟考酮片。

据山东省立三院药学部主管药师张明珠说,氨酚羟考酮片(泰勒宁)常用于术后剧痛或者癌痛等中度乃至重度镇痛,其核心成分羟考酮为可能成瘾的阿片类药物。氨酚羟考酮片的说明书上也标称,使用本品超几个星期而不再需要治疗时,应平稳递减计量,以防止身体依赖的患者出现戒断症状。

氨酚羟考酮片因其起效快、镇痛时间长、不良反应少、使用成本低、易获得等特点,曾在临床应用广泛。但随之而来的,羟考酮复合制剂药物滥用、药物成瘾的情况,也越来越凸显。

如果早知道现今会这么难受,26岁的林倩(化名)说什么也不会轻易吃泰勒宁。“我一直有偏头痛的毛病,听人说泰勒宁止疼很管用,就买了一盒吃。”三个月前,林倩开始自行服用泰勒宁,头很快就不痛了,后来她越吃越上瘾,再也管不住自己。

“刚开始疼的时候,一天就吃一颗,到后来一天得吃15颗左右。”如果不吃,林倩就会全身说不出的难受,浑身发冷、脚底热、失眠。她试图将一片药分成三份,以期减少服用量,但是却很难坚持下来。

泰勒宁将被严管

记者查询新闻报道发现,像林倩一样服用泰勒宁上瘾的,其实并不在少数。据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山东省千佛山医院)药学部副主任药师时海燕介绍,单一成分的羟考酮口服制剂,在医院都是以麻醉药品严格管制的,但是一些含有羟考酮成分的复方制剂,此前并没有被严格管理。“只要有医生开具的普通处方,从社会药房上,就可以自行买到,这是非常危险的。”

“公告”称,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决定将含羟考酮复方制剂等品种列入精神药品管理。口服固体制剂每剂量单位含羟考酮碱大于5毫克,且不含其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或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复方制剂列入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

口服固体制剂每剂量单位含羟考酮碱不超过5毫克,且不含其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或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复方制剂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丁丙诺啡与纳洛酮的复方口服固体制剂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公告”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

2005年8月3日发布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中第三十条和第三十一条显示,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不得零售;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企业应当凭执业医师出具的处方,按规定剂量销售第二类精神药品,并将处方保存2年备查;禁止超剂量或者无处方销售第二类精神药品;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第二类精神药品。

“这意味着,含羟考酮复方制剂将被严管,以后不能再轻易购得了。”时海燕说,变成第二类精神类药品,医生在开药方面会有很多限制,不是本专业领域的医生一般不会涉及到,或者说不会推荐这种药品了。同时,药店也不会再像以前一样,可以轻易售卖了。

张明珠说,同时医院对此类的药品的管理会更加严格,医生开药、用药会更不方便,因此医生可能转去使用其他替代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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