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绣未央》被裁定抄袭 人民日报评论

2019年07月11日20:12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上月底,《锦绣未央》被裁定抄袭。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判令《锦绣未央》作者周静(笔名秦简)停止对小说《锦绣未央》作品的复制、发行及网络传播,赔偿原告的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且向原告公开赔礼道歉。

对此,人民日报海外版评论道,除了对同时代同题材文本“借鉴”,由于利益的诱惑与原创力不足,很多网络文学作者还对《西游记》、《三国演义》等传统经典文学作品“模仿性创作”。而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健全完善,网络文学创作不再是无序环境之下的野蛮生长。

很多网络文学作者业已不满足于对同时代同样题材文本的“借鉴”,转战到对传统经典文学作品“模仿性创作”上,诸如网络宫廷古风小说的创作“借鉴”古典小说《红楼梦》,玄幻修仙类小说“模仿”名著《西游记》,而架空历史权谋题材的小说则更多“效仿”《三国演义》。此类的网络文学创作与其说是“创作”,不如说是“改编”。究其原因,一是“利诱”,二是原创力不足。

随着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日臻完善和人们维护原创知识产权意识的普遍加强,之前很长一段时间内存在的执法缝隙将逐渐被弥合,网络文学创作不再是无序环境之下的野蛮生长。

网络文学,就是以网络为载体而发表的文学作品,其本身并没有一个明确的界限。早在去年6月,国家新闻出版署和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便开展了网络文学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网络文学作品导向不正确及内容低俗、传播淫秽色情信息、侵权盗版三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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