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优化提升工程建设审批 时间控制不超百日

2019年06月19日09:32  来源:大众日报  作者:赵小菊

“今年上半年,全省社会投资类工程建设项目主流程审批时间控制在45个工作日以内;政府投资类工程建设项目主流程审批时间控制在70个工作日以内;主流程之外的其他行政许可、强制性评估、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以及备案、建设项目用地的不动产登记等事项,纳入主流程相关阶段办理或与相关阶段并行推进,全过程审批时间控制在100个工作日以内。”这是记者6月18日从山东全省优化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视频会上获悉的消息。

据了解,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主流程包括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阶段。山东省在每个阶段都确定了牵头部门,并实行“并联审批、限时办结”。同时,为避免出现将部分环节从主流程中拿出以达到缩短时效的“假象”,此次改革重点关注了全过程审批时间的控制,要求控制在100个工作日以内。

按照省政府日前印发的《山东省优化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为实现上述目标,山东省将施行“四个统一”改革举措。即:统一审批流程,精简规范审批事项,推进并联审批,分类制定审批流程,实行联合审图和联合验收,推行区域评估和告知承诺制;统一信息数据平台,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建成贯通省、市、县(市、区)三级,覆盖各有关部门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并与国家系统对接,实现审批数据实时共享;统一审批管理体系,“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完善项目策划生成机制,“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一张表单”整合申报材料,“一套机制”规范审批运行;统一监管方式,在减环节、提速度的同时,更加注重后续管理,履行好监管责任,实现审批流程更加优化。

《方案》还调整了部分审批时序,使整个流程更加优化。比如明确地震安全性评价在工程设计前完成即可,环境影响评价、文物影响评价、节能评价等评估评价和取水许可等事项在开工前完成即可。

“6月底前,山东省还将制订出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考评办法,切实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通过建立常态化督查和服务指导机制,对改革不充分的环节和进展不平衡的地方,加强督导、及时通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王玉志表示。(赵小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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