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维护好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

2016年12月22日10:59  来源:金融时报

  投资者是资本市场最重要的主体,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与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是关系到执行党的群众路线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局的民心工程,也是保障资本市场功能实现和健康发展的基础工程。正是秉承这种理念,中国证监会坚持把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工作放到最重要的位置来抓。

  回顾2016年证券期货监管工作,证监会紧扣投资者需求,围绕知情权、参与权、收益权、求偿权等各项基本权利,在投保制度建设、投资者教育、权益救济等领域推出了一系列务实、行之有效的举措,已成为监管工作的亮点,努力让投资者具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今年的投资者保护工作实现了哪些突破?具有哪些特点?下一步有哪些考虑?记者带着这些问题采访了中国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负责人。

  记者:近年尤其是今年以来,很多市场人士感受到,投资者保护越来越受重视。从监管部门的角度,如何看待投保工作?

  投保局负责人:今年以来,证监会党委多次部署投资者保护工作,证监会主席刘士余先后对投保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明确提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是证监会职责和使命所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重如泰山”,“要坚持把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放在最重要的位置”。加强投资者保护工作,与“依法监管、从严监管、全面监管”的监管思路一脉相承、相互呼应,是资本市场牢牢把握“五个坚持”的核心内容,是依法从严全面监管的重要目标,是资本市场监管的核心价值所在。

  正是基于这些要求,今年投保工作的一大特点就是以落实从严治党要求为指导,统领投资者保护工作。我们认为,投资者保护工作实质上是群众工作,如果不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很容易滋长脱离群众的倾向,腐败的风气就会滋生蔓延。证监会坚决贯彻落实从严治党要求,严格执行党章党规,持续强化作风建设,密切联系群众,始终坚持“尊重投资者、爱护投资者、服务投资者、一切为了投资者”的初心,努力使投资者保护工作让投资者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增强投资者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和支持。

  记者:2016年投资者保护工作的一大亮点,是在制度、机制上取得了很多创新和突破。您能否介绍一下这方面的情况?

  投保局负责人:今年以来,按照依法从严全面监管的要求,我们以制度创新为动力,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以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多元化解纠纷、持股行权、支持诉讼、教育基地建设和先行赔付为着力点,不断推进投资者保护制度建设和机制创新,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在制定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时,明确了经营机构违反适当性义务的监管措施与罚则,弥补了制度空白,对违反适当性管理的行为依法从严全面监管。与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发布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试点通知,实现了投资者保护与司法的有效衔接,增强了调解的效力和权威性。由投资者保护专门机构持股行权和支持诉讼,创新投资者行权维权方式,强化上市公司通过股东自治规范公司治理,示范引导中小投资者依法积极行权维权。通过建设投资者教育基地和投资者网站,使投资者教育更加制度化、专业化、便利化,全面覆盖不同层次、不同地域的投资者。

  记者:2016年投资者保护工作还有哪些特点?

  投保局负责人:今年以来,证监会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国办《意见》”)为主线,以统筹协调、指导推动和督查督办为手段,在健全投资者保护机制、深化投资者教育、优化投资者服务、强化投资者权益保障等方面真抓实干,主动作为。

  以专项督查为主线,推动各项工作提速落地。按照国务院要求,2016年证监会重点督查国办《意见》落实情况,确保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以开展专项督查为契机,对投资者保护要求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根据情况分类提出要求。对任务已完成的督促继续巩固成果,持续做好做实;对已有基础正在推进的,督促尽快拿出阶段性成果;对落实中存在困难和难点的,积极协调相关部委抓紧解决;对落实还不够到位的,重点督促抓紧时间整改,尽快保质保量完成。专项督查任务的圆满完成,有力地促进了各项监管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以宣传为载体,增强工作渗透力和效果。本着业务工作和新闻宣传工作同步考虑、同步部署的原则,围绕投教基地授牌、私募基金风险防范、证券期货多元化解纠纷机制试点推出、适当性管理办法发布、债券投资者教育等内容,组织开展了5次专题宣传,动员了系统单位、新闻媒体、专家学者等各方资源全方位参与,通过多种宣传渠道,从不同角度、不同层次进行解读、宣传,引导市场和投资者正确认识、准确理解投资者保护政策,进一步增强投资者保护工作的渗透力和效果。

  以监管中心任务为抓手,开展投保专项活动。投保局与业务部门共同围绕监管中心工作联合开展投资者保护专项活动,是今年投保工作的显著特点。针对近年来私募和债券领域面临的风险状况,投保局会同私募部、债券部、基金业协会分别组织专题活动,发挥各自优势,分工合作,投保局负责统筹协调,业务部门负责业务把关,协会开展自律检查,共同编制风险提示词条、典型案例和投资者问答,普及相关知识,强化风险提示,得到了投资者的认可。

  记者:《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的发布颇为引人关注。管理办法如何体现对投资者的保护?

  投保局负责人:12月16日,证监会发布了证券期货市场统一的适当性管理办法,是投资者保护基础制度建设向前迈进的重要一步。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是境外成熟资本市场的通行做法,是衡量投资者保护水平的重要标尺,也是投资者保护的第一道防线。在总结借鉴境内外经验的基础上,我们制定并发布了《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这是证券期货市场第一个统一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章。《办法》首次对投资者分类、产品分级、适当性匹配和经营机构义务等提出明确要求,特别是明确了违反适当性义务的监管措施与罚则,使违反适当性管理行为的处罚实现有法可依,从制度上督促经营机构销售产品时主动控制风险,承担起“卖者有责”的责任,投资者保护制度基础得到进一步夯实。

  记者:2017年投资者保护将重点从哪些方面发力?

  投保局负责人:总体来看,今年的投资者保护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由于我国投保工作起步较晚,需要做的工作还很多,还存在投资者权益损害赔偿机制建设成效不够显著、先行赔付长效机制尚未形成等问题,与投资者要求存在一定的差距。投资者的期盼是监管部门继续前进的动力和努力的方向,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永无止境,投资者保护工作永远在路上。

  2017年,我们将继续坚持党的领导,深入贯彻依法从严全面监管的指导思想,立足投资者需求,在今年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推进投资者保护制度建设,推动适当性管理办法落地和实施,完善投资者诉求处理制度,制定投资者教育全面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指导意见。开展投资者赔偿救济体制机制建设,推动建立包括国家补偿、行政补偿、民事赔偿等多层次投资者赔偿救济体系。扩大持股行权试点地区和范围,进一步规范行权工作。加强投保基础工作,组织开展全国投资者状况调查和投保政策制度实施效果评估,加快建成投资者网站。研究推动设立全国投资者保护日,形成投资者保护品牌和常态化工作机制,切实把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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