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超:扶持监管并举 合力推进私募基金行业健康发展

2016年05月31日11:53  来源:金融时报

  中国证监会副主席李超5月30日在“中国私募基金业2016论坛”上表示,最近10年来,特别是近年来,在社会多方力量的共同推动下,我国私募基金的行业地位已经得到确立,行业规模持续扩大,支持实体经济和创新创业的成效已初步显现,私募基金适度监管框架初步建立。

  据介绍,截至2016年4月末,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并开展业务的私募证券、私募股权、创投等私募基金管理人8834家,备案私募基金28534只,认缴规模6.07万亿元,实缴规模5.02万亿元,私募基金从业人员超过40万人。今年前4个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新增实缴规模达5600亿元,创业投资基金新增实缴规模达800亿元。

  李超指出,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要认识到,私募基金行业在发展过程中暴露出了不少问题:一是市场规范化水平亟待提高,违规运作时有发生;二是行业潜在风险大,非法集资呈频发态势;三是促进行业发展的政策法规体系仍待进一步完善。

  李超强调,对于私募基金行业,要扶持与监管并举,确保行业可持续健康发展。在政策扶持方面,正在积极推进以下措施,一是在已经明确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机构恢复在新三板挂牌的基础上,做好后续融资和投资运作的服务与引导工作;二是在已经明确私募基金管理机构试点在新三板做市的基础上,鼓励符合条件的机构通过做市提升经营管理水平;三是研究推进符合条件的私募基金管理机构申请公募基金管理业务牌照;四是推动为公司型、合伙型等各种组织形式私募基金创造公平税收环境,推动完善细化创业投资基金税收优惠政策;五是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推动进一步提高保险资金和全国社保基金投资私募股权基金的比例,鼓励企业年金和各类公益基金等长期资本投资创业投资基金;六是鼓励创业投资机构开发符合支持创新创业需求的金融产品,研究发行股债结合型产品,提高创投机构的募资能力;七是支持有条件的私募基金管理机构适时开展境外投资业务。

  在监管方面,李超表示,证监会将以行为规范为主,着力从以下5个方面构建符合私募投资基金特点的适度而有效的监管及自律体系:一是准确把握市场进入制度,既维护市场活力和效率,又能够在进入环节提高市场机构的规范化水平;二是完善合格投资者制度,规范私募基金募资行为,有效防范非法集资;三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风险监测体系,及时发现风险隐患;四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大检查执法力度,倒逼市场机构在事前即树立合规意识;五是探索分级分类监管,完善分类公示制度,建立私募机构守信激励和失信约束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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