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新闻网讯 下面一起了解工业运行方面的相关惠企政策措施。
对认定的特色产业集群、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实施综合评价。评价结果居前10位的,省级财政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政策支持范围:目前,省工信厅下发了《关于开展山东省特色产业集群、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布且在有效期内的特色产业集群、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均可申报。
每年按照升规纳统、瞪羚、独角兽、专精特新“小巨人”、单项冠军等企业培育数量及增幅,以及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数量、质量等,对县(市、区)实施综合评价,省级财政对评价结果前3名的县(市、区),分别给予50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纳入省级瞪羚、独角兽、单项冠军名单的企业,省新旧动能转换引导基金予以重点投资支持。
政策支持范围:对县(市、区)按照升规纳统、瞪羚、独角兽、专精特新小巨人、单项冠军等企业培育数量及增幅,以及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数量、质量等实施综合评价,评价结果前3名的县(市、区)。(《济宁新闻联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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