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紧箍咒!济宁5700余家工业源纳入秋冬季绿色管控

2019年10月08日14:53  来源:济宁晚报  作者:杨柳

近日,我市印发了《济宁市2019-2020年秋冬季工业企业绿色管控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我市将以改善秋冬季空气质量为核心,以减少秋冬季污染物排放为目标,围绕工业企业大气污染重点领域,在去年秋冬季绿色管控的基础上,进一步实施重点工业企业差别化绿色管控,避免“一刀切”。

绿色管控豁免 绿色标杆企业可不停限产

根据《方案》,我市秋冬季工业企业绿色管控的实施范围包括建材、焦化、铸造、炭素、玻璃、涉VOCs、各类锅炉等行业企业。其中,建材行业主要包括水泥(含粉磨站)、陶瓷、砖瓦、石灰、玻璃棉、石膏板、岩棉、矿物棉等行业企业。涉VOCs行业主要针对涉VOCs排放的制药工业、农药工业、化工、工业涂装、家具制造、印刷等行业企业。据悉,我市管控清单共纳入工业源5700余家,扬尘源1100余家。

同时,为避免“一刀切”,我市将实施绿色管控豁免政策,对行业污染排放绩效水平明显好于同行业其他企业的绿色标杆企业实行豁免,在2019-2020年秋冬季期间可以不停限产、少停限产。享受豁免政策的绿色标杆企业应经批准后,向社会公开。而对于享受豁免政策期间出现严重违法违规行为、重大污染事故等不符合豁免要求的,将取消其豁免资格。“绿色管控豁免政策能最大限度地降低秋冬季污染积累和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通过科学精准管控,达到生产经营和污染减排的双赢。”市生态环境局相关工作人员说。

此外,今年工业企业秋冬季绿色管控实施时间原则上为今年10月1日至明年3月31日。我市将根据秋冬季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和秋冬季重污染天气预测情况,适当缩短或延长各行业绿色管控实施时间。

严格限产措施 不达标企业将面临停产整治

对于不符合豁免要求的企业,我市将按照国家、省、市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和绿色管控方案规定,严格落实停限产的时间和比例。对于环保手续不全、各类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监测数据造假、涉嫌偷排偷放、未按期完成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改造任务的企业,实施停产整治。而对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的,将提高限产比例或实施停产。

《方案》中提到,对于应停限产企业若涉及供暖、协同处置城市垃圾或危险废物、保障城市正常运转或涉及国家战略性产业的工业企业和重大工程项目等保民生任务的,我市将优先保障基本民生需求,在满足保障任务的同时,根据其承担的协同处置量和供暖面积等参数核定最大允许生产负荷科学制定减排措施。

对纳入绿色管控清单的工业企业,我市将实行动态管控,通过治理符合条件的动态纳入,不符合要求的动态剔除。此外,对于未纳入绿色管控清单的行业企业,采暖期间将按同行业最严标准执行停限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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